关于 JT/T 1461‑2023《客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要求》标准,整理如下关键内容,供你参考:
标准号:JT/T 1461-2023。
名称:《客车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配置要求》。
发布日期:2023-01-19。
实施日期:2023-07-19 起。
归口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客车分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
本标准适用于以磷酸铁锂(LiFePO₄)锂离子电池作为可充电储能装置的 M2 和 M3 类客车。
采用锰酸锂、钛酸锂、磷酸锰铁锂等锂离子电池作为可充电储能装置的其他新能源客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三元体系锂离子电池(例如 NCM/NCA)作为可充电储能装置的客车。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以下几方面要求:
基本要求 — 火灾防控装置必须配置、必须满足的条件等。
技术要求 — 包括监测报警装置、火灾抑制装置的性能指标、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防燃材料等。
配置和安装要求 — 如何在车辆上配置、集中式/分布式方式、安装位置、标识、调试维护等。
火灾防控装置应由“火灾监测及报警装置”和“全淹没灭火方式的降温型火灾抑制装置”组成。
探测装置在探测到电池箱的漏液、热失控异常或火灾时,抑制装置应在 2 秒内自动启动向电池箱喷放抑制介质。
工作温度范围:正常工作 −40 ℃~+65 ℃。储存温度 −40 ℃~+85 ℃。
报警装置应具有一氧化碳、烟雾及温度报警功能,且具备自诊断功能。
抑制介质喷放后不得引起电池箱起火或爆炸,不应对电池及配件产生腐蚀,且应易清理、易复原。
安装方式:可采用集中式或分布式配置。集中式每套装置防控电池箱数量不宜超过10个;超过时,每增加5个箱子,应新增抑制介质用量。
随着新能源客车(尤其电动客车)广泛应用,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热失控与火灾风险日益受到关注。该标准从防控装置层面,针对充电储能系统中“电池箱”火灾风险提供了技术规范。
明确了“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箱火灾防控装置”的定义与构成,有助于规范整车、安全系统制造、检验标准。
适用范围的明确(不适用于三元体系)也体现了不同电池化学体系在安全特性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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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