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181A-2003《飞机供电特性》 是中国军用航空器电力系统标准之一,主要用于规定飞机电力系统的供电特性和要求,确保航空器的电力供应系统能够满足飞行任务的需求,尤其是在电气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方面的规范。
该标准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飞机电力系统通常包括发电系统、储能系统(如电池)、供电配电系统等。电力系统需要保证在飞行中为飞机的各种电气设备提供可靠的电源供应。电力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供电容量:保证飞机所有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电压稳定性:电压必须稳定在各设备的工作要求范围内;
电流负载能力:能够应对不同工况下的负载波动;
过载保护:防止电流过大时损坏设备。
飞机通常有多个电源系统,包括:
发动机驱动发电机(AC/DC):提供主要电力来源,通常为 115V AC 或 230V AC,以及 28V DC 的直流电源。
备用电源(如电池):当主电源失效时提供紧急供电。常见电池规格为 24V DC 或 28V DC。
飞机供电接口:在地面维护时,飞机需要外接电源供电,通常为 400Hz AC,电压为 115V 或 230V。
电压稳定性:电压波动要小于规定的限制值。电压波动会影响飞机仪表、通信设备等的正常工作。
频率要求:交流电系统通常要求频率为 400Hz,这与常规民用电网(50Hz或60Hz)不同,因为高频交流电可以减少变压器和电缆的体积与重量,适应航空器的轻量化需求。
负载特性:飞机电力系统需设计为能够处理动态负载(如起飞时的电气设备启动电流)和静态负载(持续运行中的设备耗电)。
功率因数:交流电系统中的功率因数通常需要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例如,>0.9),以确保电力系统的高效工作。
冗余设计:为确保供电系统的高可靠性,飞机通常设计多个电源并联供电。即使某一电源系统出现故障,备用系统依然能够提供持续电力供应。
过载与短路保护:电力系统应具备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当出现过载或短路时,保护系统应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设备损坏和火灾等危险。
接地系统:飞机电力系统的接地设计要确保电气系统的安全,避免由于电流泄漏引起的安全隐患。
电池性能要求:电池作为备用电源系统,必须具备高能量密度和较长的使用寿命。同时,电池应具有快速响应能力,以在主电源失效时迅速供电。
充电与维护:电池系统必须具备充电保护和均衡充电功能,确保电池的寿命和可靠性。
电力系统监控:飞机的电力系统需要具备实时监控功能,能够检测电压、电流、功率等关键参数,以便在飞行过程中监控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
故障检测与报警:系统应具备故障自诊断和报警功能,当电力系统出现异常时,可以立即通知飞行员并采取应急措施。
电气设备兼容性:飞机上的各类电气设备需与电力系统的供电特性兼容,避免因电压不匹配或电流不足而导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
电源转换:根据设备需求,电力系统可能需要通过电压转换器(AC-DC、DC-AC、DC-DC转换)来提供不同类型的电源。
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电力系统需要进行严格的测试与验证,确保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测试内容包括:
电压稳定性测试;
负载响应测试;
过载保护测试;
振动与冲击测试。
飞机电力系统的设计还必须考虑到飞机在不同环境下的使用,例如:
高空低温环境:电力系统需要确保在低温条件下仍能正常工作,尤其是电池系统。
湿度与腐蚀:飞机经常飞行在不同的气候条件下,电力系统应具备良好的防水、防潮、防腐蚀能力。
GJB 181A-2003《飞机供电特性》 主要是为飞机电力系统提供标准化的规范,确保飞机在飞行过程中能获得稳定、高效、安全的电力供应。设计电力系统时,必须考虑电压稳定性、负载特性、冗余设计、安全保护等多方面的要求,同时确保电池和电气设备能够高效兼容、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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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