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V(自动导引车)用动力锂电池目前在中国尚无单一的强制性认证制度(CCC)专门针对“AGV动力电池”,但根据用途、应用环境和产品销售渠道,必须符合一系列强制或行业标准要求。下面我详细分层说明:
AGV动力锂电池本身不在 CCC 强制目录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最新版)中,列有:
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
便携式电子设备用锂电池;
汽车动力电池系统;
储能用电池系统;
但未明确列出“AGV或工业车辆用锂电池”。
因此,AGV电池不需单独办理CCC证书。
虽然无CCC强制证书要求,但作为工业动力电池系统,必须符合以下强制性安全、环境、电磁兼容标准,部分是“必须达标”的:
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若AGV属于小型设备(移动机器人等),仍常用该标准。
GB/T 36972-2018《电动道路车辆用动力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适用于动力系统类,AGV属于“非道路车辆”,可参照执行。
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推荐采用,涉及机械冲击、挤压、热扩散、过充、短路等试验。
GB/T 34013-2017《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技术条件》
AGV电池系统有BMS的,推荐采用该标准。
GB/T 4208-2017 (IEC 60529):防护等级(IP54/65以上)
GB/T 17626 系列:电磁兼容抗扰度
GB/T 18268 系列:工业设备EMC测试
工业用AGV通常要求抗干扰、防浪涌、防静电。
GB/T 2423 系列:温度、振动、冲击试验
GB/T 28046 系列:车载电气设备环境试验
AGV运行环境(震动、温度)与车辆类似,应参照执行。
UN38.3:锂电池运输安全测试(国际强制)
MSDS、安全运输条件鉴定书:出货/出口必备。
一些终端客户、项目或出口要求如下认证:
| 认证类型 | 是否强制 | 适用场景 |
|---|---|---|
| UN38.3 | ✔ 强制(运输) | 国内外运输、出口必须 |
| MSDS + 安全运输鉴定书 | ✔ 强制 | 出货、海关报关 |
| CE / UKCA | ✖ 推荐 | 出口欧盟、英国 |
| UL 2580 / UL 2271 | ✖ 推荐 | 北美市场,AGV常用UL2271 |
| IEC 62619 | ✖ 推荐 | 工业用锂电安全标准(强烈建议 AGV 电池按此执行) |
| ISO 13849 / ISO 3691-4 | ✖ 推荐 | AGV整体系统安全(含电池安全控制) |
若你为国内生产、出口或军工/工业客户供货,建议认证组合如下:
| 应用 | 推荐标准组合 |
|---|---|
| 国内AGV厂商配套 | GB/T 31485 + GB/T 36972 + UN38.3 |
| 出口欧盟 | IEC 62619 + UN38.3 + CE + EMC指令 |
| 出口北美 | UL 2271 + UN38.3 |
| 军工 / 特种AGV | GJB 4477A、GJB 4478、GJB 150 系列(环境试验) |
| 项目 | 是否强制 | 说明 |
|---|---|---|
| CCC认证 | ✖ 不强制 | |
| UN38.3 | ✔ 强制(运输) | |
| GB/T 31485 / GB/T 36972 | 〇强烈推荐执行 | |
| IEC 62619 / UL 2271 | 〇 出口强烈建议 | |
| EMC、防护、环境可靠性测试 | 〇 推荐,工业项目常要求 |
结论:
AGV动力锂电池目前不需要CCC强制认证,
但必须通过UN38.3运输测试,
同时建议按照GB/T 31485、GB/T 36972或IEC 62619标准进行型式试验,以确保产品在项目投标、验收、出口时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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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