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应急蓄电池(Emergency Battery / Emergency Storage Battery)是船舶应急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在船舶主电源或应急发电机失效时,保证关键设备在一定时间内仍能正常运转。
应急供电保障
在主电源或应急发电机失效时,立即为关键应急负载供电。
关键设备供电
应急照明(逃生通道、救生艇/救生筏投放区域)。
通信与报警设备(GMDSS、内部通信、火警报警系统)。
导航设备(航行灯、自动舵、雷达、AIS、VHF等)。
消防与安全系统(火警探测器、应急风机、部分应急泵)。
无缝切换
可在主电源中断后瞬间投入,保障连续供电。
额定容量:应能在主电源和应急发电机同时失效的情况下,独立供电一定时间(一般为 1小时~3小时,GMDSS蓄电池要求 ≥ 6小时或 ≥ 1小时 + 发电机供电能力)。
充电方式:平时由主电源经充电装置保持满电状态,具备自动充电功能。
安装位置:通常设置在 应急配电板或GMDSS设备附近,以减少供电回路损耗。
电池类型:常见有 铅酸蓄电池、免维护阀控密封铅酸电池(VRLA)、锂电池 等。
环境适应性:需满足船舶环境要求(耐震动、耐湿热、防火安全等)。
应急发电机:主要提供长期应急电源,启动需要一定时间(几十秒至几分钟)。
应急蓄电池:能在主电源中断后立即供电,弥补应急发电机启动的空档。
定期检查电池电压、容量和绝缘情况。
保持充电设备正常运行。
避免过度放电和高温环境。
根据船级社/制造商要求定期更换(一般 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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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