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防爆锂电池单轨吊车的安全标志设置与管理,提升现场安全警示效果,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矿井及地面使用的防爆锂电池单轨吊车及其附属设备的安全标志管理。
安监部门:负责本方案的制定、监督、检查与考核。
机电部门:负责标志的选型、采购、安装及日常维护。
使用单位/班组:负责设备运行中安全标志的检查、报告与保护。
基本要求
标志应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 2893)、《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
标志设置位置应醒目,确保人员在操作、检修、通行时易于辨识。
材质应具备防潮、防尘、阻燃、抗老化性能。
主要标志类别及位置
警告标志:高压电、起重危险、当心火灾等,设置于电控箱、电池仓及吊挂运行区。
禁止标志:禁止烟火、禁止非工作人员操作,设置于电池仓、充电地点及操作控制台。
指令标志: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持证操作等,设置于设备入口处及操作台附近。
提示标志:设备编号、额定载荷、充电区安全须知等,设置于明显可见位置。
特殊要求
防爆锂电池充电地点应设置防爆电池充电须知标志牌,包括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置措施。
车辆运行线路沿线拐弯、坡道、交汇处应设置运行警示牌和限速标识。
安监部门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机电部门负责整改。
使用班组每日点检,发现破损、脱落、污损应立即报告并更换。
标志应保持完整、清晰,不得随意拆除、遮挡。
未按规定设置或维护安全标志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因安全标志缺失或失效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方案由矿安监部门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六个月,根据执行情况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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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