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的《电池指令》(Battery Directive)并没有明确强制要求锂电池必须具备“二次保护装置”(secondary protection device),但从合规、安全和责任角度出发,针对可充电锂电池(特别是便携式、工业用、汽车用电池),以下几点你必须了解:
Directive 2006/66/EC(原始版)
Regulation (EU) 2023/1542(2023年7月起生效,将逐步替代旧指令,升级为法规 Regulation,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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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