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是我国汽车行业较早制定的关于电动汽车专用锂离子电池产品技术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国家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于2006年5月发布,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填补了当时国内电动汽车用锂电池缺乏统一技术要求的空白,是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早期技术支撑标准之一。
在2000年代初期,随着节能减排政策与新能源汽车研究项目启动(如“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锂离子电池因其高比能、无记忆效应、自放电小等优势逐步取代铅酸和镍氢电池,成为纯电动汽车(BEV)与混合动力汽车(HEV)的主流选择。
当时锂电池尚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产业界在电芯一致性、模组装配、安全性能、测试规范等方面缺乏统一标准,导致产品良莠不齐、验证困难。因此制定 QC/T 743-2006 标准,旨在规范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产品设计、制造、测试与验收,推动产业链健康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
以锂离子电池为主电源的纯电动汽车(BEV);
混合动力汽车(HEV)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HEV)中的锂电池系统;
不适用于储能、电动两轮车、便携式设备电池等其他用途。
标准由术语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包装等构成,重点关注性能指标、安全指标与试验规范。
明确“电池单体”、“模组”、“电池组”、“容量”、“循环寿命”、“额定电压”、“工作温度范围”等术语;
为后续测试方法和技术协议提供统一语言。
| 项目 | 要求 |
|---|---|
| 额定电压 | 依据产品定义,可为3.6V/单体或系统电压 |
| 额定容量偏差 | 不小于标称值的90% |
| 循环寿命 | ≥500次(充放电深度100%) |
| 自放电率 | ≤5%/月(常温下静置30天) |
| 能量密度 | 无明确限值,仅作参考指标 |
标准特别重视早期锂电池可能存在的热失控与过充、短路等危险失效模式,要求如下项目必须通过试验:
短路试验:无爆炸、无起火;
过充试验:不爆炸、不起火;
过放试验:不起火、不漏液;
针刺试验:无起火、无爆炸;
跌落试验:结构完整,不漏液,不起火。
要求电池在以下条件下能正常运行或储存:
高温贮存(+55℃)、低温工作(-20℃);
湿热试验:相对湿度90%~95%,保持48小时;
振动试验:模仿汽车运行中实际工况。
试验方法部分详细规定了每项性能测试的操作流程,包括设备精度、放电倍率、电压采样周期、环境条件等,确保不同实验室测试结果可比性。
技术特点:
是我国首个完整提出电动汽车锂电池产品型式验证框架的行业标准;
覆盖性能、安全、环境、电气一致性等关键维度;
体现了当时锂电池产业处于“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发展水平。
技术不足:
对高倍率性能、高温循环、快充快放、BMS通信接口等未提出要求;
对电池系统(Pack层面)热管理、均衡、SOC估算等未涉及;
不支持大规模集成系统评估,仅限电芯与简单模组阶段;
随着技术更新,在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场景下不再满足应用需求。
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迅猛发展,QC/T 743-2006 的部分内容逐步被新标准替代,如:
| 替代/补充标准 | 内容 |
|---|---|
| GB/T 31484-2015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 |
| GB/T 31485-2015 |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安全要求与测试 |
| GB/T 31486-2015 | 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电气性能要求与测试 |
| QC/T 897-2011 | 新能源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规范 |
QC/T 743-2006 是我国电动汽车动力锂电池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奠基性标准”,为早期电池开发、整车选型与测试验证提供了关键技术依据。虽然部分内容已落后于当前产业发展水平,但其在构建标准框架、推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方面具有重要历史意义。
对于从事电池研发、测试认证、系统集成工作的专业人员,理解该标准的发展历程和技术脉络,有助于更好把握锂电池行业标准的演进趋势,构建面向未来的高性能动力电池系统。
如需我进一步分析 QC/T 743 与 GB/T 31485 的异同、更新建议或制定企业内控标准参考,我可以继续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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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