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循环
2.振动测试
3.热冲击和循环测试
4.跌落测试
5.冲击测试
6.耐火性测试
7.短路保护测试
8.过充保护测试
9.过放保护测试
10.过温保护测试
11.耐压测试
12.防水测试
1.标准循环
一个标准循环将从标准放电开始,然后是标准充电。
1.1 标准放电
放电速率:放电速率和终止放电的标准应由电池制造商确定,如果制造商没有规定,则应使用1C电流进行放电。
放电极限(端电压):由电池制造商确定。
放电后静置时间:至少30分钟。
1.2 标准充电
充电速率:充电速率和终止充电的标准应由电池制造商确定,如果制造商没有规定,则应使用C/3电流进行充电。
充电极限(端电压):由电池制造商确定。
1.3 1C电流
充放电速率描述了电池在特定时间内能够充入或放出多少电量的能力。而1C电流则是这个参数中的一个特定值,用于标准化和比较不同电池的充放电性能。
在电池术语中,“C”代表电池的额定容量(Capacity),通常以安时(Ah)为单位。例如,一个额定容量为10Ah的电池,其“C”值就是10Ah。
1C电流是指电池以1倍于其额定容量的电流进行充放电时的电流值。换句话说,如果电池的额定容量是C安时,那么1C电流就是C安培。以10Ah的电池为例,其1C电流就是10A。
1C电流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基准来比较不同电池的充放电性能。由于不同电池的额定容量可能不同,直接使用电流值进行比较不够准确。而使用1C电流作为基准,就可以更公平地评估电池的充放电速率和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电池在实际使用中并不总是以1C电流进行充放电。有时可能会使用更高的电流(如2C、3C、8C等)进行快速充放电,但这也可能会牺牲电池的寿命和效率。因此,在选择充放电电流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应用场景和需求进行权衡。
2.振动测试
2.1 测试目的
本测试的目的是验证可充电电能存储系统REESS在车辆正常运行期间可能经历的振动环境下的安全性能。
2.2 样件安装
此测试应使用完整的REESS或相关的REESS子系统(包括电池及其电气连接)进行。如果制造商选择使用相关子系统进行测试,则制造商应证明测试结果可以合理地代表完整REESS在相同条件下的安全性能。
如果REESS的电子管理单元(BMS)未集成在电池包中,在制造商要求的情况下,电子管理单元(BMS)可以不用安装在被测储能系统上。
被测储能系统应牢固地固定在振动机的平台上,以确保振动直接传递到被测系统。
2.3 测试流程
2.3.1 通用测试条件
以下条件应适用于被测储能系统:
(a)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b)试验开始时,应将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SOC(State Of Charge)调整到正常工作SOC范围的50%以上;
(c)在试验开始时,所有影响储能系统功能、与试验结果相关的保护装置均应可运行。
2.3.2 测试程序
被测的储能系统应经受具有正弦波形的振动,其对数扫频在7Hz~200Hz之间,并在15分钟内回到7Hz。此循环应在制造商规定的REESS安装方向的垂直方向上重复12次,总计3小时。
频率和加速度之间的相关性应如下表所示。
频率和加速度要求(被测储能系统总质量小于12 kg)
频率[Hz] | 加速度[m/s²] |
7~18 | 10 |
18~约50 * | 逐渐从10增加到80 |
50~200 | 80 |
频率和加速度要求(被测储能系统总质量在12 kg或以上)
频率[Hz] | 加速度[m/s²] |
7~18 | 10 |
18~约25* | 逐渐从10增加到20 |
25~200 | 20 |
*将振幅保持在0.8mm(1.6mm总偏移),并增加频率,直到出现表中描述的最大加速度。
根据制造商的要求,可以使用更高的加速度水平以及更高的最大频率。
根据制造商的要求,由车辆制造商确定的振动测试轮廓,经过车辆应用验证并得到技术服务部门的同意,可用作上表的频率-加速度相关性的替代。根据此条件测试的REESS的批准应限于特定车辆类型的批准。
振动测试后,如果受测储能系统正常工作,则应进行第1章中描述的标准循环。
测试应在试验环境温度条件下观察1小时后结束。
2.4 测试通过条件
试验期间不得有以下证据:
(a)电解液泄漏;
(b)断裂(仅适用于高压REESS);
(c)火灾;
(d)爆炸。
电解液泄漏的证据应通过目视检查验证,而无需拆卸被测储能系统的任何部分。对于高压储能系统REESS,测试后测量的隔离电阻不得小于100Ω/V。
3.热冲击和循环测试
3.1 测试目的
该测试的目的是验证可充电电能存储系统REESS对温度突然变化的抵抗力。REESS应经历指定数量的温度循环,从环境温度开始,然后进行高温和低温循环。它模拟了REESS在其生命周期内可能经历的快速环境温度变化。
3.2 样件安装
此测试应使用完整的REESS或相关的REESS子系统(包括电池及其电气连接)进行。如果制造商选择使用相关子系统进行测试,则制造商应证明测试结果可以合理地代表完整REESS在相同条件下的安全性能。
如果REESS的电子管理单元(BMS)未集成在电池包中,在制造商要求的情况下,电子管理单元(BMS)可以不用安装在被测储能系统上。
3.3 测试流程
3.3.1 通用测试条件
在试验开始时,以下条件应适用于被测储能系统:
(a)应将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SOC(State Of Charge)调整到正常工作SOC范围的50%以上;
(b)所有影响储能系统功能、与试验结果相关的保护装置均应可运行。
3.3.2 测试流程
受测储能系统应在60±2°C的测试温度下储存至少6小时,如果制造商要求,可以选择更高的温度;然后受测储能系统应在-40±2°C的测试温度下储存至少6小时,如果制造商要求,可以选择更高的温度。
测试温度极值(最高温度与最低温度)之间的最大时间间隔不超过30分钟,应重复此过程,直到完成至少5个总循环。
循环之后,受测储能系统应在20°±10°C的环境温度下储存24小时,如果受测储能系统正常工作,则应进行第1章中描述的标准循环。
测试应在试验环境温度条件下观察1小时后结束。
3.4 测试通过条件
试验期间不得有以下证据:
(a)电解液泄漏;
(b)断裂(仅适用于高压REESS);
(c)火灾;
(d)爆炸。
电解液泄漏的证据应通过目视检查验证,而无需拆卸被测储能系统的任何部分。对于高压储能系统REESS,测试后测量的隔离电阻不得小于100Ω/V。
4.跌落测试
4.1 测试目的
该测试的目的是验证可拆卸的存储系统REESS应对可能出现的意外跌落导致的机械冲击的能力。
4.2 测试流程
4.2.1 通用测试条件
在试验开始时,以下条件应适用于可拆卸的被测储能系统REESS:
(a)应将储能系统的荷电状态SOC(State Of Charge)调整到正常工作SOC范围的90%以上;
(b)试验应在20±10℃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将受测储能系统REESS从1.0 m(REESS底部距离地面的高度)的高度自由下落到光滑的水平混凝土垫或其他具有同等硬度的地板上。
受测储能系统REESS应从试验室决定的不同方向掉落六次。电池制造商可以决定为每次掉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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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