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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施文美:取消对新型储能电池征收消费税

发布者:【浩博电池资讯】   发布时间:   点击量:669

  浩博电池网讯:“电池消费税执行出现‘一刀切’现象,制约了行业创新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湖州太平微特电机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施文美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税务部门对新型电池征收消费税,导致了新型电池成本高、市场推广艰难的现象,严重制约了行业创新和产业化步伐。

  她建议,为了更好促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调整电池消费税政策,取消对新型储能电池征收消费税。

  施文美介绍,近年来,我国电池材料研究处于国际先进行列,各类新型电池层出不穷,钠离子电池、钠氯化镍电池、锌镍电池、锌溴液流电池等已实现产业化,后续镁离子电池、氟离子电池等也将从实验室走出。“由于没有在免征消费税的电池名单中,基层税务机关只能按照列举法对这些新型电池征收消费税,这无疑制约了电池行业绿色发展和创新,也跟不上国际能源革命和全球新能源竞争的需求。”施文美说。

  对此,施文美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尽快重新修订电池消费税相关政策,将应征消费税的电池种类在文件中列举,对未列举的电池免征消费税,或将钠离子电池、钠氯化镍电池、锌镍电池、锌溴液流电池等已实现产业化的新型电池,包括正在研发但尚未产业化的镁离子电池、氟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列入免税电池种类,进一步加大支持新能源电池行业的技术创新力度;二是在国家层面修改政策未出台的情况下,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未被纳入列举免税名录的新型电池进行消费税减免,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我国电池行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使我国在新一轮新能源产业布局上占据先发优势,巩固我国新型电池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

【责任编辑: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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