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

财政部:自6月1日起不再对美国进口动力电池加征关税

发布者:【浩博电池资讯】   发布时间:   点击量:959

浩博电池网讯获悉,5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本次排除延期清单商品中,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系统(包含蓄电池模块、容器、盖、冷却系统、管理系统等,比能量≥80Wh/kg);自动驾驶仪用零件、附件,均包含在内。


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6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0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九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年5月31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声明: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均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 安全
  • 可靠
  • 环保
  • 高效
  • 高性能

    能量密度、充放电倍率和温度范围
    按具体型号及测试条件确认。
    低温放电不代表可在同温度充电。
    选型请核对型号规格书。

  • 高安全

    安全测试按产品用途和适用标准确定。
    测试结论以对应型号及受试样品报告为准,
    不作为全部产品的安全性能承诺。

  • 高可靠

    循环寿命需结合温度、倍率与放电深度评估。
    容量保持率和BMS功能以型号资料为准。
    标准符合性以有效报告及技术协议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