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649—2016 是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地方标准,主要针对煤矿井下在用防爆蓄电池电机车的安全性能进行系统化检测与检验。该标准于 2016 年正式实施,旨在提升煤矿运输设备运行的本质安全水平,规范检测流程,防止电机车因电气故障、爆炸风险或老化失效等因素造成的事故。
该标准适用于:
在安徽省辖区煤矿企业中服役的各类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
检测单位在对运行中(即“在用”)设备进行周期性安全检测与性能评估时的检验依据;
也可为矿用设备管理、维修、退役评估等提供参考。
标准强调“在用”状态,即已投入井下作业、非出厂前新品,具有运行老化、环境磨损等使用特征。
随着煤矿井下运输系统的电气化和机械化程度日益提高,蓄电池电机车成为煤矿物料、人员运输的主力设备。但由于井下环境复杂,如高湿、高尘、瓦斯浓度高,防爆安全性成为重中之重。电机车在长期使用中可能出现绝缘老化、电池性能退化、火花隐患等问题。制定该标准,旨在提升对在用设备的定期“体检”能力,防患于未然。
该标准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测检验要求:
检测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检测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月;
检测前应确认设备无带电危险、处于检修状态。
蓄电池电压、电流、绝缘电阻测试;
蓄电池组连接可靠性、支架固定牢固性;
电缆绝缘层完好性,接地线完整性;
控制线路无裸露导电体,插接件接触可靠。
检查防爆壳体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变形;
防爆接合面间隙是否符合设计值;
防爆标志及铭牌是否清晰、齐全;
检查电机、控制器等是否有非防爆更换部件。
制动系统完好、灵敏可靠;
启动、加速、减速性能正常;
转向机构灵活、无卡滞;
车体无严重锈蚀、裂纹或焊缝开裂;
检查照明、信号、报警等辅助系统。
额定容量测试、放电电流检测;
单体电压一致性;
是否存在过放、过充、鼓胀、漏液现象。
标准规定了检测合格与否的判断依据:
所有关键项目必须合格;
对于轻微缺陷,应记录在案并限期整改;
检测结果需出具完整的检测报告,并存档备查;
不合格车辆不得继续在井下运行。
DB34/T 2649—2016 的实施对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检测流程:提升煤矿设备检查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强化防爆保障:减少因蓄电池故障或电气火花引发的井下爆炸风险;
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及时发现性能退化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支持政府监管:为安监部门开展安全抽检和备案管理提供依据;
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煤矿装备制造商提升电机车的设计与安全水平。
该标准由安徽省煤炭工业局指导编制,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防爆电气产品检验中心、煤矿设备检验站等),相关检测数据应报送省内煤监系统备案。对于检测不合格车辆,应禁止其再次下井运行,直至整改完成并重新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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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