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 367A-2001《装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要求》 是中国军用标准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标准,属于“质量管理”类的重要国军标,主要用于指导装备承制单位建立和实施符合军品质量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GJB 367A-2001 《装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要求》
GJB 367A 是在原 GJB 9001 的基础上,参照 ISO 9001 标准体系,结合军品装备特点制定的,强调“全过程、全要素、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思路,适用于所有参与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维修的单位,是申请成为军品承制单位的前置条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套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包括:质量方针、目标、程序文件、记录控制等
要与产品生命周期(需求分析 → 设计 → 生产 → 交付 → 维修)全过程相结合
高层管理者要直接参与并承担质量管理责任
设置质量主管机构与质量负责人
人力资源、技术设备、基础设施、信息系统要满足军品质量保证需求
对供应商、外协单位也应施加质量控制要求(外包件管理)
明确从合同评审 → 技术设计 → 采购 → 生产 → 检验 → 交付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强调“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
关键工序应制定工艺规程并保持可追溯性
包括对过程、产品和体系的定期审核、检验与验证
出厂产品应附完整检验记录与验证文件
要有专门程序处理不合格品,包括隔离、评审、处置与纠正措施
对返修、让步接收等需由质量主管机构批准
要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机制
通过内审、用户反馈、数据分析等推动质量改进
| 项目 | GJB 367A | ISO 9001 |
|---|---|---|
| 应用对象 | 军品承制单位 | 各类企业 |
| 强调要点 | 军工产品全过程质量保障 | 顾客满意与流程管理 |
| 认证方式 | 国防科工局指定单位审核 | 第三方认证机构 |
| 特有要求 | 保密、产品可追溯性、技术状态控制 | 无特殊行业要求 |
成为军工准入资质(申领《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合格证》的前提)
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与项目执行能力
为军用产品出口、军民融合项目申报提供资质保障
如果你是电池系统或装备承制单位,可建立一套符合 GJB 367A 的质量手册与程序文件;
结合 GJB 9001C(现行最新版)或 GJB 9001B 认证体系,进行一体化质量体系建设;
可开展符合 GJB 367A 要求的质量培训、内审流程设计、文件体系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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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