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UL 1973新旧版标准差异
Batteries for Use in Stationary, Vehicle Auxiliary Power and Light Electric Rail (LER) Application (第二版). Batteries for Use in Stationary and Motive Auxiliary Power Applications(第三版). 增加了适用于用于车辆辅助电源(VAP)系统的电池,这些系统用于休闲车和其他车辆,为照明和电器等各种应用提供电源。 比如圆柱形电池(电芯)、棱柱形(电芯);二次电池(电芯);关键安全;金属-空气电池等。 液流电池的结构中,塑料外壳需要满足最低HB燃烧等级的要求。 PWB板需要满足最低V-1燃烧等级的要求。 UL 60950-1更新为UL 62368-1;增加使用UL840时的注意事项; 增加使用IEC 60664-1作为替代标准考核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进一步描述清楚过电压等级,海拔,污染等级要求。 针对变压器的要求。变压器需要按照UL 1562或UL 1310针对过载的情况进行评估;低电压回路内的变压器也可根据标准条款26.6中的进行评估;根据NFPA 70第450章节的要求或者C22.1章节26,变压器需要在一次侧增加合适的过流保护装置。 同时,增加了针对可以远程更新的、涉及重要安全的软硬件,需要满足UL5500的要求。需要配备手动隔离开关的输出电压判断条件从不小于50V更新为大于60V;明确了过流保护功能的熔丝需要满足的相关要求。 流动电解质电池应具备泄漏检测手段,该手段应能识别系统中出现的泄漏,并启动控制措施以缓解泄漏状况。 需要符合附录E的测试要求,不再考虑UL 1642的要求;另外还需要拆解电芯分析其结构是否满足电芯的安全设计要求:如绝缘材料的选择及位置、正负极的覆盖情况等。钠离子电池也需要符合附录E的测试要求。 增加了梯次电池利用,应符合UL 1974。 评估电池系统在使用超过电池规格的最大充电电流进行充电时,电池系统的保护能力;测试电流使用最大充电电流的1.2倍。 明确对于需要在现场安装或更换的电池模块,也需要进行短路测试; 放电情况下的过载测试:评估电池系统承受过载放电条件的能力;分两种情况测试:一是电池过载超过规定的最大放电电流,但低于BMS过流保护(二次保护)的电流;二是是过载电流高于BMS过流保护电流,但低于一级保护电流。 与UL 9540新增的一致。 共有以下7个测试: 静电放电(参考IEC 61000-4-2) 射频电磁场(参考IEC 61000-4-3) 电快速瞬态脉冲群(参考IEC 61000-4-4) 雷击浪涌干扰(参考IEC 61000-4-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干扰(参考IEC 61000-4-6) 工频磁场(参考IEC 61000-4-8) 操作验证 增加较多对铅酸与镍镉电池的安装说明要求。 增加44.15-44.17电芯的铭牌描述。 附录G(参考性):安全标识翻译;附录H(规范性):评估阀控火排气铅酸或镍镉电池的可选方法;附录I(规范性):机械式可充电的金属空气电池的测试方法。 取消UL 1642差异测试 特别提醒 使用UL1973认证电池系统或者模组的时候,将不再考量电芯有无UL1642的认证,将完全按照附录E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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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