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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蓄电池室内电气设备有防爆要求吗?

发布者:【浩博电池资讯】   发布时间:   点击量:637
GB 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附录 B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23、蓄电池的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蓄电池应属于 IIC 级的分类。
2)当含有可充电镍﹣镉或镍﹣氢蓄电池的封闭区域具备蓄电池无通气口,其总体积小于该封闭区域容积的1%,并在1小时放电率下蓄电池的容量小于1.5A·h 等条件时,可按照非危险区域考虑;
3)当含有除本款第2项之外的其他蓄电池的封闭区域具备蓄电池无通气口,其总体积小于该封闭区域容积的1%或蓄电池的充电系统的额定输出小于或等于200W并采取了防止不适当过充电的措施等条件时,可按照非危险区域考虑;
4)含有可充电蓄电池的非封闭区域,通风良好,该区域可划为非危险区域;
5)当所有的蓄电池都能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封闭区域的外部排气,该区域可划为非危险区域考虑;

6)当配有蓄电池、通风较差的封闭区域具备至少能保证该区域的通风情况不低于满足通风良好条件的25%及蓄电池的充电系统有防止过充电的设计时,可划为2区;当不满足此条件时,可划为1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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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
  • 可靠
  • 环保
  • 高效
  • 高性能

    能量密度、充放电倍率和温度范围
    按具体型号及测试条件确认。
    低温放电不代表可在同温度充电。
    选型请核对型号规格书。

  • 高安全

    安全测试按产品用途和适用标准确定。
    测试结论以对应型号及受试样品报告为准,
    不作为全部产品的安全性能承诺。

  • 高可靠

    循环寿命需结合温度、倍率与放电深度评估。
    容量保持率和BMS功能以型号资料为准。
    标准符合性以有效报告及技术协议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