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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事情多而且繁杂,没有耐心的整理标准的心,一篇文章来来回回整了几周,总算是完成了。
我感觉GB/T35590真的是一份好标准,清晰明了,简单易懂。所以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看的开心,慢慢的每天比前一天懂的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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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的输入电压不大于250V,输出直流电压不大于60V,单端口输出电流不大于5A,采用有线输出方式的移动电源。
由电池或电池组、相应的电路及外壳组合而成,可以提供稳定直流输出的非固定式电源系统,并且不超过18kg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携带的电源。
二、标识
1、移动电源名称、型号;
2、制造商名称、商标或识别标志;
3、额定输入电压及电流、额定输出电压及电流
4、额定容量
5、电池或电池组种类及额定能量
6、多输出端口,需标识同档输出电压的总电流值,并且在每个输出端口附近标上该端口的额定输出电压和电流。
时常出差的朋友们要注意,充电宝尽量不要太大噢。
三、测试方法
5.5 电性能
5.5.1 充电方法
在环境温度23±2℃的条件下,以1.0Iout(额定输出电流)电流放电至截止,再以移动电源要求的额定输入电压Uin充电,直到状态指示显示充满。
5.5.2 有效输出容量
5.5.2.1 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
有效输出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移动电源外观应无明显变形,且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不破裂。可以进行3次。
试验条件:
| 测试温度 | 23±2℃ |
| 放电电流 | 1.0Iout |
| 截止条件 | 移动电源保护 |
| 有效输出容量 | C=1.0Iout*T |
5.5.2.2 低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
有效输出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的60%,移动电源外观应无明显变形,且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不破裂。测试完室温放置2H观察。
试验条件:
| 测试温度 | -10±2℃ |
| 恒温时间 | 6h |
| 放电电流 | 0.5Iout |
| 截止条件 | 移动电源保护 |
| 有效输出容量 | C=0.5Iout*T |
5.5.2.3 高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
有效输出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的,移动电源外观应无明显变形,且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不破裂。测试完室温放置2H观察。
试验条件:
| 测试温度 | 45±2℃ |
| 恒温时间 | 4h |
| 放电电流 | 1.0Iout |
| 截止条件 | 移动电源保护 |
| 有效输出容量 | C=1.0Iout*T |
5.5.3 容量保持能力
移动电源的有效输出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80%。
试验条件:
| 存放温度 | 23±2℃ |
| 存放时间 | 28天 |
| 测试温度 | 23±2℃ |
| 放电电流 | 1.0Iout |
| 截止条件 | 移动电源保护 |
| 有效输出容量 | C=1.0Iout*T |
5.5.4 循环寿命
移动电源循环寿命应不低于300次。
试验条件:
| 充电方式 | 按照制造商条件 |
| 存放温度 | 23±2℃ |
| 放电电流 | 1.0Iout |
| 截止条件 | 移动电源保护 |
| 循环寿命 | 连续三次有效输出容量小于60%额定容量 |
5.5.5 转换效率
移动电源转换效率应符合制造商移动电源使用说明的明示值,如无明示则应不低于80%。
试验方法:
按5.5.1规定充电结束后,在23±2℃的环境温度下放置0.5h~1h,然后再相同的环境温度条件下,以1.0Iout电流放电至截止,测量累积输出放电能量E1即为有效输出能量。
有效输出能量与电池或电池组的额定能量的比值,按以下公式计算:
5.5.6 输出电压
实际输出电压应在Uout士5%偏差范围内。
试验方法:
按5.5.1规定充电结束后,输出端口按1.0Iout 放电,放置10 min后测量输出端口的电压。
试验条件:
| 存放温度 | 23±2℃ |
| 放电电流 | 1.0Iout |
5.5.7 纹波和杂讯
输出电压纹波和杂讯(峰-峰值)应不大于200mV。
试验方法:
按5.5.1规定充电结束后,输出端口按1.0Iout放电,放置10min后测量输出端口的纹波和杂讯。
| 组合 | 标称值 | |
| 电压 V | 频率 Hz | |
| 1 | 220 | 50 |
| 2 | 198 | 49 |
| 3 | 198 | 51 |
| 4 | 242 | 49 |
| 5 | 242 | 51 |
2、直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调节直接电源电压,使其在额定输入电压值的±5%偏差内,对受试样品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中检查移动电源充电功能。
5.6 安全保护功能
5.6.1 过充电保护
在过充电情况下,移动电源应启动保护,且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
测试方法:
按5.5.1规定充电结束后,输入端口用电源持续加载8h,电源电压设定为充电限制电压1.2倍的电压值,电流设定为2.0Iin的
| 充电电压 | 充电限制电压的1.2倍 |
| 充电时间 | 8h |
| 充电电流 | 2.0Iin |
5.6.2 过放电保护
在过放电情况下,移动电源应启动保护,且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
测试方法:
按5.5.1规定充电结束后,以1.0Iout电流放电至移动电源保护后,在移动电源输出端外接负载,负载电阻值(单位:Ω)为额定输出电压值的6.0倍,放电7h,目测检查移动电源。
| 样品预处理 | 1.0Iout放电至移动电源保护后 |
| 负载阻值 | 额定输出电压值的6倍 |
| 充电时间 | 7h |
5.7 安全性
5.7.1 整机电气安全
移动电源整机安全应满足GB 4943.1-2011或其替代标准规定的相应要求。
5.7.2 电池和电池组安全
组成移动电源的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应满足GB 31241规定的相应要求。
5.7.3 材料阻燃
移动电源的外壳、印刷板和绝缘材料的阻燃等级应不低于V-1级的阻燃要求。移动电源内部导线应满足GB 31241的要求。
5.7.4 应力消除
模压或注塑成形的热塑性外壳的结构应能保证外壳材料在释放由模压或注塑成形所产生的内应力时,该外壳材料的任何收缩或变形均不会暴露出内部零部件。
试验方法按GB 4943.1-2011中4.2.7或其替代标准对应条款的方法进行。
| 测试温度 | 充电上限温度,不低于80℃ |
| 恒温时间 | 7h |
| 放电电流 | 1.0Iout |
| 充电条件 | Uin充电3.5h |
| 放电条件 | 0.5Iout放电至结束或3.5h |
5.8 电磁兼容性
5.8.1 无线电骚扰
按GB/T 9254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5.8.2 抗扰度
按GB/T 17618规定方法进行试验,其中接触放电试验等级2,空气放电试验等级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等级2。
移动电源近场射频电磁场抗扰试验如下补充,试验等级2。
补充:
移动电源近场射频电磁场抗扰试验
A.1 测试目的
建立电气、电子设备受到手持式射频终端所产生的射频电磁场近场干扰时的评定方法和性能评定依据。
A.2 测试原理
通过一个小型天线模拟发射如对讲机、手机、蓝牙产品等所产生的频率的电磁波,然后将天线靠近待测物,监测待测物的工作状态,从而来评估待测物对射频产品近距离的抗干扰能力。测试原理框图如下。
A.3 试验等级
考虑到需覆盖如对讲机、手机、蓝牙产品等所产生的频率,设定试验等级如下表:
5.9 环境适应性
5.9.1 恒定湿热
恒定湿热试验过程中应不爆炸、不泄气、不起火、不漏液。试验后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移动电源按照说明书规定的各项功能应能正常工作。
试验方法:
1、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按5.5.1规定充电结束后,按GB/T 2423.3中“试验Cab”的规定进行,将其放入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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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量密度:125-160Wh/kg
充放电能力:5-10C(20-80%DOD)
温度范围:-40℃—65℃
自耗电:≤3%/月
过充电、过放电、针刺、 挤压、短路、
撞击、高温、枪击时电池不燃烧、爆炸。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不低于2000次,
80%容量保持率;
电池管理系统可靠、稳定、适应性 强,
符合国军标要求。